关于拟推荐胡兴福同志为德阳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会员代表人选的
公 示
根据德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德阳市法学会《关于做好德阳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会员代表和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函》文件要求,经过相关部门推荐、协商、考察、审核,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拟推荐土木工程系胡兴福同志为德阳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会员代表人选。现对提名人选进行公示:
一、推荐条件简介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热心法学理论及实务工作研究,积极参加法学会活动。在本地区或本部门(单位)个人会员或团体会员中具有代表性。根据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人选名额,从工作需要出发,原则上县(市、区)法学会会长、常务(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要作为代表推荐人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院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法学社会团体或团体会员中的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要作为代表推荐人选。
二、推荐过程
胡兴福同志担任学院党委副书记、德阳市法学会会员、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经科研处综合评选条件后协商、考察、核实并征求本人同意,报请学院主要领导批准,拟推荐胡兴福同志为德阳市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与会会员代表人选。
三、推荐理由
胡兴福同志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高职工程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公开发表论文4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篇,主编教材12本,主审教材7本,主持市厅级项目2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
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公示期间,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受理意见、反映。如对提名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进行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科研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