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近年来,我院教职工积极响应国家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提高学术水平,科研成果逐年上升,取得了可喜成绩。为弘扬科学精神,倡导良好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抵制和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促进和保障我院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院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专门委员会
二、自查范围
全院教职工(含退休)以学院名义公开发表的的科研成果。
三、自查要求
全院教职工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自查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职工,自行上报科研处。
四、自纠措施
对自查存在不端行为的科研成果,本人作出书面检查交科研处备查,主动申明成果作废,向财务处退还科研津贴所得,消除不良影响。
特此通知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