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7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7年节假日放假做如下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五、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具体调休安排另行通知;春节正值学院寒假,不再做具体安排。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