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廖宗蓉同志四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学院《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的补充规定》(川建院〔2015〕123号)文件要求,2015年3月10日,经四川省工程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廖宗蓉同志取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2018年3月30日,经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议,廖宗蓉同志达到学院聘任非教学序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报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聘任廖宗蓉同志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起聘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
特此通知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