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工作人员编制外引进考核公告
本次招聘统一进行考核,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一、笔试
笔试以纸质试卷作答形式考试,时间6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法规、全国和教育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工作纪律,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一)心理测评
面试人员参加人事处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二)面试安排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主要采用自我介绍、资格审查加答辩方式进行,测评考生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进入面试人员须出示以下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证书/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的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留存)。
(2)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3)其他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和入职资格。
面试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三、其他
笔试、面试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86(838)2651998、+86(838)2650009、+86(838)2652763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笔试面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请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
监督电话:0838-265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