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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学院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7-09 点击数:

关于印发《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暂行)》已经2015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人、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补充规定(暂行)

附件: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成人、自考联合办学教学管理费用标准的

补充规定(暂行)

一、毕业设计

1、毕业设计辅导:200元/每生。

2、毕业答辩:50元/每生。

二、理论课课时系数

教学应实行单班教学,1个教学班的标准人数为50人,如需合班的,原则上2个行政班合为一个教学班,合班课程课时系数不超过1.35。

三、阅卷费

3元/份。

四、考务工作费

1、监考人员:(德阳)100元/场,(青白江)150元/场。

2、考务费:50元/人。

3、主考(副主考):200元/天。

注:考试时间超过2小时但小于或等于4小时的算2场。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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